长沙商标注册中心报道近日,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在公众中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两名被告因销售飞天茅台进价800元的假冒商品,最终被判刑。据警方调查,两名被告在市场上出售冒牌飞天茅台酒,并宣称进价仅为800元,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然而,经过专业鉴定,这些所谓的飞天茅台酒实际上是伪造的商品,违反了注册商标法。检方在庭审中提交了大量证据,证明被告销售的商品与正版飞天茅台酒存在明显的差异,包括包装、标志和酒液的质量等方面。此外,两名被告还被指控使用了伪造的商标和包装,以迷惑消费者,并获取不当利益。
市场上的飞天茅台酒最少卖2600元/瓶,而他们卖出去的高仿飞天茅台只要900元起步?近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卢某明和欧某林提起公诉。最终,岳麓区法院判决卢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判处欧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进价800元转手就卖2400元
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欧某林于2012年左右在湘潭市岳塘区经营了一家林海商行,从事烟酒销售。“我是2018年4、5月份开始,从一常德籍男子那进的货,当时进货价是800-1000元/瓶。”欧某林交代,2018年12月起,他明知自己购进的系假冒注册商标的飞天茅台酒,仍以900元/瓶-1100元/瓶不等的价格分多次销售给在湘潭经营烟酒商行的犯罪嫌疑人卢某明。
犯罪嫌疑人卢某明在明知欧某林销售给自己的系假冒注册商标的飞天茅台酒的情况下,以1700元/瓶-2400元/瓶不等价格多次销售给宁乡市的其他消费者。“宁乡道林的张老板我卖了10多件给他。”卢某林交代,他和对方认识20多年,对方给他送过手机号码,他父亲生病住院对方也会表达心意。
岳麓区检察院指控,从2018年12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欧某林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卢某明假冒飞天茅台酒共计154瓶,销售金额共计158600元,按照犯罪嫌疑人欧阳林供述的进货价计算,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5400元;犯罪嫌疑人卢某明销售给张运知、赵铁军、盛连四、马合邦等人假冒飞天茅台酒共计124瓶,共计244760元,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86160元。
自信“扫码”都没问题,还是栽了
“我卖出去的时候就知道这是勾兑酒,以次充好,用茅台王子系列酒加上二两或者三两的真茅台酒勾兑的。”两人都很清楚,售卖的就属于“高仿”,因为瓶子是回收的真瓶子,所以外包装可以通过国酒茅台扫码,“再加上用来调制的酒质量也还可以,一般人很难发现,实在怀疑,就让他扫码,扫码也扫不出问题。”
2020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卢某明驾驶的小车上现场查获其尚未销售的5件飞天茅台酒及销售单据,销售单据显示该5件共30瓶飞天茅台酒的金额为72000元。公安机关委托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明处查扣的飞天茅台酒进行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最终,法院采纳了岳麓区检察院的指控,对两人做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私下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名牌货物,有一定的风险。广大消费者应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购买名牌货物应去正规商场或指定地点购买商品,并开具发票等销售凭证,切莫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
法庭认定被告两人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严重违反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最终,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湖南商标注册中心此案引发了对假冒商品的关注和警惕,呼吁消费者提高警惕,购买正规渠道的商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相关部门也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飞天茅台作为中国的顶级名酒,一直备受追捧。然而,假冒商品的存在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损失。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曝光,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假冒商品的打击,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