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二哥希望向受害者家屬當面道歉,勞榮枝二審更換辯護律師,從勞榮枝哥哥勞聲橋處獲悉,勞榮枝二審已更換辯護律師,委托律師吳丹紅,趙德芳為二審辯護人,辯護律師已于近日會見了勞榮枝。吳丹紅,趙德芳兩名律師證實了上述情況。
趙德芳律師告訴澎湃新聞,會見時勞榮枝像一審庭審時一樣表示,自己是被法子英脅迫的,不希望被判處死刑。目前,律師正在閱卷。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勞榮枝二審更換辯護律師
南昌中院一審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系情侶關系。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并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案發后,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南昌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勞榮枝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并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余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罪,應依法予以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在一審庭審中,勞榮枝反復辯解稱合謀不存在,自己也是受害者。最后陳述階段,勞榮枝向被害人家屬致歉,但稱她在21歲時被法子英利用,脅迫,遭受毆打,也想過自殺和逃跑,但不知道要向什么人求助,錯過了一次次機會,最終釀成無法挽回也不可饒恕的后果,庭審的時候,她說她這一生都沒有殺過雞,想要表示自己十分善良,但她又對自己的殺人行為供認不諱,沒殺過雞但卻殺過人。這樣的言辭,實在太打臉。
大家都看到過她的審判視頻,當法官宣布判處死刑后,勞榮枝當庭表示不服,說自己冤枉,面目一度猖狂,還說法律會給她一個公道。她上訴要求二次庭審,很明顯是在拖延時間,延遲死刑的到來,獲得茍延殘喘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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