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一高鐵保潔員甘女士,她在一次車廂打掃衛生工作中,撿到一枚價值上萬的一克拉鉆戒。由于當時不知道戒指真偽,所以沒有第一時間上繳被保潔公司以上交不及時罰款五百元。甘女士表示打掃衛生的時間只有二十分鐘,在做完工作之后她去上了廁所,然后接到領導的電話詢問有沒有發現戒指,自己馬上表示有撿到。并且撿到鉆戒到上交前后不過才十六分鐘,上交也要一個過程,而且連警察都說還算老實,上交及時!
保潔公司卻認為甘女士沒有第一時間上交,領導問起來才上交的。公司明文規定撿到物品不能夠帶出車廂。可甘女士解釋,這份規定是在她事情發生兩天后才下發的,關鍵連警方都為甘女士求情,公司仍然要罰。合著在中國不能拾金不昧,這去哪里說理?
拾金不昧上繳反被罰款
小編認為普通人是不會辨別真假鉆石的,一般都認為假貨,這種戒指我會直接掃到垃圾桶,不會撿起。保潔員撿起來沒丟掉算是萬幸了,還罰款?簡直比竇娥還冤。通過甘女士被罰五百元也為其他員工提個醒,以后不管誰掃到金錢等貴重物品直接掃到垃圾桶里,這樣才能不被罰款!
對于此事網友議論紛紛,正方認為好人難做,就視頻來看保潔員沒有想昧下戒子的想法,保潔阿姨撿到鉆戒,上交了還罰款?現在病了的社會讓好人無法適應,好人活著真難。拾金不昧被罰,扶起老人被訛,抓或發現入室盜竊者逃跑受傷或死都要被罰,這是逼著老實人只有變壞了才能保護自己!
反方網友表示按制度流程來講,撿到東西應該第一時間電話告訴領導情況,由領導來決定是保留好物品等工作完上交還是暫停工作立即上交。視頻中警察的一句話還算老實。對于真正拾金不昧的人,警察不會如此說法。所以看來應該是保潔員撿到鉆戒后想私自留下,工作完,出了車廂之后,也沒主動告訴領導。然后等到領導問起后才上交的。所以被說還算老實。主動上交撿到的財物視為拾金不昧,但被動上交就不能算了。普通人被動上交其實也不算過錯,并不會被處罰,但列車保潔員的工作性質和規章制度的原因,沒有第一時間告知和上交會被處罰吧。
還算老實,一句話就給這一個保潔員的行為定了性。而保潔由于時間緊迫,過后就上交了,就這一點說明她沒有占有的想法,所以這個處理不合理,有拾金不昧變成了還算老實,不但獎金沒了,還被罰了五百元。同時保潔公司讓保潔阿姨補簽協議是想逃避輿論的譴責。
最重要的是否定了一個人的人格。這不是正能量的體現,相反給社會帶來的是消極影響。建議有關部門重視這個事,給該女士一個公正的說法,挽回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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