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須提供回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發布,近日,江蘇省消保委表示,直播購物糾紛往往存在維權難問題,一些主播在視頻中存在夸大宣傳的情況,有很多消費者沒有及時保存截圖或者沒有保存直播帶貨視頻的回放,就會導致維權的時候存在一定的困難。而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就針對此類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利用網絡直播開展的網絡交易活動提供回看功能。
今年上半年直播帶貨異常火熱,基于流量先行的規則,不少網紅主播賺的盆滿缽滿。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將網絡直播帶貨等網絡交易新業態納入監管范圍。辦法明確網絡直播帶貨必須提供回看功能,網店不得通過刪除差評,好評前置等方式誤導消費者。此外,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向其發送廣告及其他商業性信息。
直播帶貨須提供回看
前不久,江蘇消保委表明,直播購物糾紛案件通常存有消費者維權難難題,一些網絡主播在視頻中存有夸大其詞宣傳策劃的狀況,有很多顧客沒有立即儲存截屏或是沒有儲存直播帶貨視頻的回看,便會造成消費者維權的情況下存有一定的艱難。而前不久我國市場管理質監總局公布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就對于該類難題做出明文規定。
征求意見稱,根據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別的互聯網服務機構,進行網絡交易主題活動的網絡交易經營人,理應以明顯方法展現產品或是服務項目的具體經營主體,售后維修服務等信息內容,或是開展連接自動跳轉提醒。網絡直播服務供應商理應為運用網絡直播進行的網絡交易主題活動出示回放作用。
此外,新規還明確禁止刷單刪差評虛構現貨等行為,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刷單,刪差評,或利用虛假的標價欺騙,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使用虛假的廣告宣傳,不得有虛構現貨,虛假預訂,虛假搶購等虛假營銷行為。征求意見稿第十四條擬規定未經消費者明確同意,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向其發送廣告及其他商業性信息。經消費者明確同意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顯著,免費,簡便的拒絕接收方式。消費者拒絕的,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發送,并不得更換名義后再次發送。
對此,有網友評論,網絡直播帶貨必須提供回看功能這個要求很有用啊!邊發展邊規范,在規范中更好的發展。兔巴士應用稱還有網友提議,動不動就幾十億銷售額,我表示懷疑。在線人數還有幾千萬的,我更表示懷疑。要求平臺根據他們公布的銷售額報稅,防止數據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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