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發送商業性短信息,工信部公開征求意見,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征求意見稿提出,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用戶未明確同意的,視為拒絕。用戶同意后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的,應當停止。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發送端口類商業性短信的,應當確保有關用戶已同意或請求接收,并保留用戶同意憑證至少五個月。
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發送商業性短信息
工業和信息化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指出,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短信息服務提供者、語音呼叫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電信管理機構批準的電信網碼號結構、位長、用途和使用范圍使用碼號,不得擅自改變位長、用途和使用范圍,不得擅自變更、隱藏、冒用電信網碼號,不得發送缺少或者含有虛假、冒用發送端電信網碼號的短信息或語音呼叫,不得擅自轉讓或者出租電信網碼號。
同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發送端口類商業性短信的,應當確保有關用戶已同意或請求接收,并保留用戶同意憑證至少五個月。基礎電信企業為端口類短信提供網絡接入的,應建立相應技術和管理手段,防范發送業務管理和服務類短信息的端口被用于發送商業性短信息。語音呼叫服務提供者不得撥打平臺類商業性電話,不得為違反本規定撥打商業性電話的組織和個人提供通信資源、平臺設施等條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臺,引導相關組織或個人尊重用戶意愿規范撥打商業性電話。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依托謝絕來電平臺提供謝絕來電服務,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記用戶關于商業性電話的接收意愿,并依據用戶意愿和雙方協議約定提供防侵擾服務。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經營者提供謝絕來電服務的,參照前款規定執行。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為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經營者提供謝絕來電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經營者提供謝絕來電服務的,參照前款規定執行。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為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經營者提供謝絕來電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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