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方舟與媽媽簽催婚協議,十宗罪作者為什么坐牢?蔣方舟讀小學的時候就已經出書,被稱為才女,后來一直到畢業始終堅持創作,稱為美女作家。她也會被媽媽催婚。于是她跟媽媽簽訂了一個催婚協議,協議上寫上日期,媽媽每半年只能催她一次。生活中,學校給了她提供一間單人宿舍支持她創作,可她身邊,沒有多少真心的同齡朋友。
工作中,蔣方舟的身邊也都是文化界的名人,作為圈子里的晚輩,她總以為自己需要用謙卑的姿態來面對前輩的指點。她也曾經嘗試正面辯解,希望能以此消除大家的質疑,卻發現在大眾的輿論場中,并不存在所謂的真理越辯越明,反而是她越解釋,問題越復雜,越成為死結。
蔣方舟與媽媽簽催婚協議
她直言道,愛而不得才是人生常態,而面對媽媽的催婚,她透露稱自己與媽媽簽訂了催婚協議。一開始,蔣方舟被媽媽安排相親時,會覺得很煩,總有一種自己被人挑三揀四的感覺。不過,后來慢慢就覺得,相親這東西也是一種特殊的體驗,沒有什么途徑比相親這樣,能夠在這么短的時間中去詳細認識了一個人了。
后來為了應對媽媽的催婚,不得已和母親簽訂了催婚協議,協議內容就是蔣方舟媽媽承諾半年催一次婚,而且還寫上日期這一細節,愛而不得,愛得很失望,你愛的人不愛你,激情之愛最后歸于平淡。愛情如此,現實亦然。失望是常態,沮喪是常態,孤獨是常態,平淡和不愛了才是常態。認識到這一點,然后調整自己的預期。那么每次,得到新的愛,得到新的回應的時候,你都會更加快樂。
她曾經收到過令她印象深刻的禮物,是一只會照出紫色光芒的手電筒。那個送她禮物的男孩說,因為光的頻率的關系,我們生活中見到的紫色只是紅色和藍色的混合。而只要在黑暗的房間中打開這個手電筒,就能見到真正的紫色。世界上見過真正紫色的人非常非常少,而她是其中一個。
這個禮物美妙之處在于,他送給你的,是別人很難去擁有的一種體驗。愛和被愛,能讓你拓寬對生命的體驗。蔣方舟說,女性獨立當然重要,但她也從來不硬凹我誰都不需要的大女主人設。因為被愛著的時候,你會覺得自己是一個美好的人,生活是有希望的,你是被包裹住的,你的自我價值是被認可的。盡管這樣的愛,最終也會歸于平淡。
結婚說到底是為了生活的更好,更加幸福,也愿意為了另一個人去犧牲自己的某些空間和時間,而不應該是委曲求全選擇一個人過日子。
以上就是字詞語關于蔣方舟與媽媽簽催婚協議,十宗罪作者為什么坐牢的相關內容,現在離婚率那么高,一方面是大家的性子更急躁了,對事情判斷更直觀了,更不習慣于忍耐了,可最后如果結婚生了孩子,最后的受害者還是小孩,所以,婚姻這件事還是的慎之又慎,但是卻也不要拒絕幸福。網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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